项目名称 | ****开发区****公司厂房维修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公司厂房维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单价) | 33144.6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市**县**镇与儿街路淠河新区33号楼 0564-****68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19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2024年度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施工组织设计文不对题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024年度 | |||||
地址 | **省**市**县**镇中兴南路28号二楼 | |||||||
投标价(元) /费率(%) | 单价30416.8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张会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7975 | ||||||||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郑兴彬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024年度 | |||||
地址 | **省**市**县**镇**大道**美凯龙S11栋 | |||||||
投标价(元) /费率(%) | 单价30373.7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范玉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5275 | ||||||||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 程朝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024年度 | |||||
地址 | **省**市**区**路209****广场B座 2907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单价30410.5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沈平平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9491 | ||||||||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茹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新点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线下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通过“新点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或将书面材料线下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受理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0564-****047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通过“新点电子交易系统”直接在线提交或将书面材料线下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