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20 |
文 号: | 沙环审[2024]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年加工20万吨生活垃圾炉渣综合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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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22MA499AGT8B)所报《****年加工20万吨生活垃圾炉渣综合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年加工20万吨生活垃圾炉渣综合再利用项目(项目备案代码:2206-420822-89-01-996797)位于官垱镇文卫路,项目性质为扩建。****公司现有用地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现有项目用地租用****公司用地,****公司在本厂区地址无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700m2,主要设置炉渣加工生产线1条。原料仓库占地面积为2000m2。成品仓库占地面积为1500m2。
辅助工程:综合办公楼。
公用工程:市政供电供水。采用雨污分流。
环保工程: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西荆河。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三级沉淀池一处,并进行硬化处理,容积为50立方米。初期雨水由厂内雨水管网汇集后输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过三级沉淀50立方米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池一处,容积为20立方米。炉渣预处理过程粉尘(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制砖工序搅拌粉尘(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筒仓进料粉尘废气经仓顶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料采用封闭式料场,配套进行喷雾抑尘;生产过程中采取密闭输送的方式送料;厂区道路硬化,并洒水抑尘;出厂设置洗车台,对车轮进行冲洗;车辆运输过程中物料均采取苫布覆盖。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处理生产设备。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40m3。设置危废暂存间10m3。
项目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控制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炉渣卸料、上料、筛分粉尘;制砖工序搅拌粉尘、筒仓进料粉尘及少量运输扬尘等。炉渣预处理上料、筛分废气采取集气罩(炉渣上料口及筛分工序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制砖工序预处理上料、搅拌废气采取搅拌机正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物料输送废气及搅拌废气集风引进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袋式除尘。筒仓顶部呼吸口设置滤芯除尘器,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加强无组织措施管控:采取生产车间封闭并安装喷淋装置(分别在料斗、筒筛进出口等处设置喷淋装置)等措施减少预处理上料、筛分、制砖工序、卸料等过程无组织粉尘。运输扬尘采取路面洒水清洁,设置洗车台,出厂车辆对车轮进行冲洗,车辆运输过程中物料均采取苫布覆盖。
项目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无组织)标准限值。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水泥行业中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水平指标相关要求优化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应急减排措施。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由厂内雨水管网汇集后输送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产用水中车辆清洗水、水砂分离工序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主要污染因子均为悬浮物)。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单元纳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中较严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噪声,采取选用设备选型、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固废包括大块废渣及未燃尽生活垃圾、金属碎屑、泥饼、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滤袋、废滤芯、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等。大块废渣及未燃尽****电厂重新焚烧。金属碎屑外售综合利用。泥饼与炉渣砂混合后用于制作免烧砖。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袋、废滤芯约每季度更换1次,委托**回收单位进行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分区防渗。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实施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为重点防渗区外其他可能的产生污染物的区域,包含成品仓库。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配套修建一个30立方米的应急池。
(七)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颗粒物排放量:0.507t/a。
(八)规范排污口设置和标识建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申报。主体工程竣工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经营方式、防治污染和生态恢复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