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技术支撑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技术支撑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为满足【**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技术支撑采购项目】需求,拟采购【协助我司与建设单位项目前期的技术交流以及技术咨询服务,**县智慧城市项目的现场调研支撑、负责与委办局和甲方沟通、负责现场勘察等工作】。【说明:主要描述采购产品名称和数量。】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该项目事前签订了联合拓展协议,需按联合拓展协议执行;
2、符合通服及我司项目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对使用单一来源方式中“第二十二条第五点,经审批的**拓展/联合拓展的业务,并已签署**/联合拓展协议的 (**/联合拓展****公司内控流程审批通过)。”的条款;故采用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公司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描述。】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3】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159****7543】
邮箱:【****@gpdi.com】
地址:【**市**大道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12楼】
邮编:【510630】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020-****8278(受理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