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琦丰路北段及南延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县琦丰**段及南延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江发改投资〔2023〕93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已建成的900米琦丰路进行拓宽改造,**市政道**延至宜**快速通道长约700米,南延至**大道长约500米,道路宽40米。****广场约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雨污水管网、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574.89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是 | ||||
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5.94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2-22 00:00至2024-02-2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2-22 00:00至2024-02-2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3、专职技术人员3人。4、项目负责人应有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格式自拟)。5、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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