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瑞衡联合会计 师事务所 | **回 ****运输厅2024 年绩效评价服务 | 绩效评价资金规模约55亿 元,其中,2023年度车辆购置 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约48.2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资金约4.4亿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约2.2亿元。同时,对2019年以来同类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 合 格 | 合同签 订后40 日历天完 成成果交 付。 | (1)严肃工作纪律。参与资金审查和绩效评价的相关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制度及各项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2)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负责; (3)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要求,对受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工作过程中有关工作底稿和资料必须单独建档,在工作期间妥善保管,非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工作完成后,须将有关资料按规定全部移交委托方归档管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私自存档,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管理; (4)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与 被有关部门、项目或相关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自觉回避。 |
五、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名单:
万廷海、赵菊英、王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金额为基数按下列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代理费:100万元以下、1.5%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8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王超 0951-****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马大厦5楼502室
联系方式:张** 0951-****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电 话:095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