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4-02-21 17:08:18 | ||
2024-02-26 17:08:18 | ||
2024-02-21 17:08:18 |
公告内容
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浮滨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2.20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的投标价:****032.8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经评审的投标价:****352.4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星****公司 经评审的投标价:****925.23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总价:****579.27(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或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叶翠晓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0085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业绩情况 | 1.**市**路建设工程(第一标段);2.****水厂扩建工程-厂外配水干管;3.**县织篢**岸河堤路道路改造及排水排污建设工程;4.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施工);5.**市**镇中信路及衔接道路建设工程;6.****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阳光路、2号路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总价:****088.37(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或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关小玲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00838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业绩情况 | 1.****工业园制革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3.**高新区平岗镇北街、东街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4.**南路至**大桥DN600管道工程;5.**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星****公司 | |||||||||||
投标报价 | 总价:****703.27(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或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柳泽涛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 粤244********03450 | |||||||||
业绩 | 1.和畅七路(惠风五路-仲恺大道)提标完善工程;2.会展大道给水管改造工程;3.**产业转移园南片区首期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县浮滨镇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67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141 | |||||||||
联系地址 | **省**市**县**镇**大道94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2月26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
2024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