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济民路四二干沟以北、规划路以东房地产及附属机器设备2年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第二次)
拍卖标的名称 | **市**区济民路四二干沟以北、规划路以东房地产及附属机器设备2年租赁权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3- 114 | 拍卖机构 | ******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2月21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5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济民路四二干沟以北、规划路以东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公司所在其网站****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东路131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行政机关 | |||||
法人代表 | 李普光 | |||||
公开拍卖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位于**市**区济民路四二干沟以北、规划路以东房地产及附属机器设备2年租赁权,其中:建筑面积3674㎡,所在层数1-2层,房屋用途为车间,钢结构;土地使用权面积5253㎡,划拨用 地,附属机器设备共69项。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成竹房地产土地****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01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583161元/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583161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执行 | |||||
| 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4年3月5日17时前****交易中心账户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竞拍保证金,并至******公司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 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抵顶成交价款,****交易中心在买受人签署完成《租赁合同》并提供复印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带利息原路退返。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若本次出租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买受人须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而将本标的重新提起拍卖,买受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租赁期限为2年,拍卖成交后,租金可一年一付。由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交至乙方账户,之后由乙方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6、在租赁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危险品生产、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7、本次拍卖标的具体租赁起止时间及事项均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8、拍卖成交后,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维修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9、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 ||||
| 租赁权竞买条件 | 根据国家住建部对**46个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的工作要求,为补齐短板、填补行业空白,做好我市可回收垃圾的**化利用展示,委托人打造****展示中心,****中心科普展示、教育等作用,现要求承租方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再生**回收营业资质。 (2)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再生**数据管理平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0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3月5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银行****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640********00003717-99B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竞买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具备的租赁权竞买条件相关****公司进行资格预审,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4年3月6日(星期三)10:00 | |||||
拍卖地点 | ****交易中心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交易中心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139****0673 | |||
传真 | 0951-****6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