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广场****公司
所在地:**市**区**北街65号
债权总额:60,242.41万元(利息截至2019年11月13日)
债权情况
********广场****公司债权总额60,242.41万元,其中本金28,734.86万元,债权利息、违约金、复利等31,507.55****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日2019年11月13日,****法院裁定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和质押。债务人以其位于**市**区**北街57号商业地产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市**区**北街55号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集团****公司、陈志樟及丁雯;债务人以其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企业概况
****广场****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陈水昌,注册地址为**市**区**北街65号7楼,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790万元;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陈志樟;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持许可证销售);房屋出租、酒店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情况:****集团****公司出资5211万元,持股比例90%;****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79万元,持股比例10%;债务人目前处于破产阶段。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债务人持有的位于**市**北街57号商场(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和55号在建工程,为同一栋建筑,占地积为6326.27㎡。其中57号商场抵押面积为53,843.86㎡(负1层至第7层),已取得产权证。该商场建成于2006年,后出租给**华联,现处于闲置状态。55号在建工程抵押面积48,896.53㎡(第8层至第25层)设计用途为公寓,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在建工程可预售套数562套,现已完成外立面和玻璃安装、内部已安装电源设备、备用电梯等重要设施以及精装修样板间。
保证人情况
1.****集团****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27日,曾用****集团****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为**省**市**百官街道江东北路 588号11楼,法定代表人**星,注册资本37660万元,企****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建筑材料、化学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的承包;工程设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起重设备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已破产重整,****法院裁定通过的破产重整草案计划书范围内履行代偿义务。
2.陈志樟,债务人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籍。
3.丁雯,中国国籍,系债务人实际控制人陈志樟的配偶。
质押概况
****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五洲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集团以其持有**五洲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100%股权已全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1.债权已进入执行阶段,企业破产后我司债权已经破产管理人确认,抵押物价值足额覆盖我司债权总额。
2016年我****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执行,目前该案处于执行中止阶段。2019年11月13日,****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执转破申请。现破产管理人已确认我司债权,性质为有财产担保债权,抵押物价值可足额覆盖我司债权总额。
2.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极为便利,周边教育、医疗、金融配套完善,商业氛围浓厚。
抵押物东临**北街、西临**北街、南邻玖伍文化城、北临北二马路。抵押物位于**市**区**街步行街商圈,紧邻中兴商业大厦、今****集团)、****广场、****中心等,****车站500米,毗邻地铁1号线。项目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停车场,项目东****停车场,周边娱乐、购物、医疗、金融等配套设施齐全。此外,抵押物周边教育**丰富,**一校、**一校、**中学、**市第20中学等。抵押物配套设施完善、建筑质量优良,具有一定的升值潜力。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于2024年2月21日,有效期限为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债务减免、执行和解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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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