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已由****委员会****发改委发[2024]4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硬化生产便道2200m,宽3.5m,结构层为:5cm厚碎石调平层+20cm厚C25砼面层。(2)硬化入户道路250m,宽3.0m;结构层为:5cm厚碎石调平层+20cm厚C25砼路面。(3)**产业大道553m,宽7.5m(0.5m路肩+6.5m路面+0.5m路肩),结构层为:5cm厚碎石垫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5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厚改性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4cm厚改性AC-13沥青混凝土面层,太阳能路灯18盏。(4)庭院整治:院坝硬化7处,604㎡;庭院矮墙及花池112处,1647m及配套绿植;太阳能路灯64盏。(5****广场改造10000㎡,太阳能路灯32盏,肖家河清淤470m****广场配套绿植。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52.7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05.083439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澄溪镇滨河路1号 | 地址: | ******中心1-19-1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苏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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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3186 | 联系电话: | 138****5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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