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保障性租赁房建设项目-惠心家园11号12号楼配套设施工程****改革局以梨发改审批【2023】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保障性租赁房建设项目-惠心家园11号12号楼配套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县;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惠心家园小区总用地面积48912.06㎡,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073.16㎡,改造住宅楼2栋,总建筑面积8957.64㎡,总户数共180户。住宅楼改造工程包括新购置室内的床、沙发、衣柜、鞋柜、橱柜、分水器柜、吸油烟机、燃气灶及卫生间的棚顶、热水器、卫浴等设施。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甬路两条,总占地面积为 495.95 ㎡;补植绿化树452棵;**铁艺大门1处、铁艺栅栏2处、车棚1个;**木质长廊2座、木质凉亭2座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计68日
2.7 最高投标限价:****560元
2.8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企业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下载招标文件须办理一体化平台CA,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4-****113,0434-****11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 和**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镇树勤街125号
联系人:张晓春
电话:0434-****552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地址:**市**区英雄街**委阳光**小区C31号楼1-2层124
联系人:张晓野
电话:0434-****999
****管理部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4-****013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955
邮箱:****@qq.com
地址:****建设局9楼
邮编:136000
**县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013
邮箱:****@126.com
地址: **县**镇**大**段2号****建设局五楼
邮编:1365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