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行政监督制约,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深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建设实效,为推动高质量****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3****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中心组学法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法治素养。采取“自主学+集体学+实践学”相结合的方式,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度重视,通过“实干学堂”“普法课堂”、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是创新渠道,迸发普法活力。以“便民春风办税行动”为依托,以税法“六进”为载体,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典’亮生活 税月相伴”****服务中心、“税宣进校园 税法润童心”税法进校园、“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税”宪法宣传周、“春雨润苗”入企宣讲、“税收政策进军营”“税惠进农家”等一系列税法宣传活动。
四是因地制宜,****基地。针对**山区和侨乡实际,以辖区内法治观念较为薄弱的中老年群体、个体工商户和近年归国创业的华侨为主要普法、观测和需求收集对象,开创多语言普法、互动式普法、常态化普法、公职律师普法、部门联动普法、“走出去”普法等多元普法新模式,在日常纳税人缴费****服务大厅打造****基地。2023年获评**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下一步将依托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做好法治素养提升和普法宣传工作。
****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科学统筹“减”和“收”,完善财政税收工作协调机制,持续优化文**税费比例结构,促进税费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
二是宣传辅导精准施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实行“日调度、周计划、月安排”,创新“周一十点半”周例会工作机制,对重点任务清单倒排工期,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盘棋抓统筹、一体化抓落实”的高效落实机制,统筹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是加强税务司法衔接,确保税费应缴尽缴。完善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在破产司法审判、民事执行案件税费征缴等方面协作,****法院执行部门与税务法制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打通执法信息壁垒。2023年,****法院推进司法拍卖税收征管协作机制,通过浙政钉“执行一件事”模块实现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完成不动产询价49件,司法拍卖税费征缴6件,破产企业申报债权4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做好各项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税务规范性文件不与《条例》相抵触。
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起草部门对拟出台政策的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8件,其中包括涉及机构改革文件2件,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5件,涉及税收业务文件1件。另外,****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1件。经审查,机构改革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不涉及公平竞争,其他文件均不存在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三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有效推进依法治税。2023年按照市局行政执法公示交叉检查的要求,先后对公示的权责清单进行自查和交叉检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编制完**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增强依法治税后劲。****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建立公职律师专业化培养机制,培养专家型税务公职律师,打造税收涉法专业研究高地。现有公职律师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暂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1名。2023年7月,派遣1名公职律师前往市局进行法制业务学习。今年以来两名公职律师审慎办理本单位合同审核、企业破产等事务,同时积极参与公职律师探讨会等活动,参照市局印发的《**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激励办法》不断做好税务法制工作。持续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
****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纠纷风险。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实行目录管理,统一编号,在签署前均进行法律审查,由审查人员签字。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及文件38份,主要涉及劳务承包、建设工程、订货等相关合同,有效地防范了合同风险和法律纠纷,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全面实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推进非强制性执法,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税收执法氛围。
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有效助力税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项执法信息680条,其中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376条,其他公示信息304条。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日常管理以及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一方面,对执法督查中暴露的问题从严从实抓追责,细分问题类别,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账,严肃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对日常管理中的问题抓早抓小纠过错追责,不包庇不袒护,督审部门联合业务部门对执法行为实行动态监控,使风险控制和执法规范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规定建立信访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二是提升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处置方案,视情况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非必须不上门”,积极推广预约办税,合理控制办税服务场所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强化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税便捷通畅。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政府、**、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外部支持,及时处置不实报道和负面言论。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处理效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维护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首问责任制”等原则,明确信访案件责任到股(所)、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将信访案件工作抓小抓早抓好,落细落地落实。同时针对信访案件,成立化解专班,落实包案领导,依法规范办理,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访件。
二是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深入运用“柔性执法”,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23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推动发展“枫桥经验”,化解涉税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县级社会****中心,以“一所一主题”全域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珊溪税务所创成全省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南田税务所、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创成全省第二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规范各类涉税争议事件的接待、处理和解决,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专窗3个、专室3个,化解税费争议98件,通过柔性举措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满意度与税法遵从度。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积极按照省局相关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化联动、多方协同”原则,构建我局网格化内控机制,形成每项职责都有基础网格对应、每个风险点都有基础网格承接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目前,我局共设置二级网格47个,确定网格长18名,充分发挥各股(所)在发现问题、化解风险方面的前端优势,加强纵向横向联动、内控风控联动,全面提升内控工作实效。
二是开展督察审计工作,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始终牵头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督察。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个税督导5次,其中远程督导4次,实地督导1 次,确保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序开展;完成风险任务抽查1批次,涉及任务2户次,未发现问题。****审计局开展外部审计工作,收到审计工作需求清单14份,已反馈14份;收到审计工作取证单8份,已回复8份.
三是推进“揭榜挂帅”项目,内外监督全面覆盖。与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检察院持续开展“四方”联建,构建“专班运作--联席共商--联查共办--案例共析--联学共建”的管理体系,树牢“干部队伍不出事 矛盾问题不上交”理念,进一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与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对涉税企业税务合规监管工作进行会商,明确涉税企业税务合规监管工作的启动、监管组织人员的确定、监督评价工作的开展和合规成果运用等协作内容。
****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稳妥推进数字化改革。****总局、****工作部署,通过预先服务、首票服务对全县纳税人进行数电票业务辅导,针对重点企业进行数电票“面对面”、“一对一”辅导,积极稳妥推进数电票试点工作。通过分发数电票宣传手册、制作数电票操作指南长图、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培训会,加大数电票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提升纳税人数电票实操能力,有效提高我局数电票扩围率及纯单轨率。
二是拓展智慧办税缴费渠道。为进一步深化“税务智治”理念,助力打造“云上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线上出件”的办税模式,纳税服务股伯温路办税服务厅引导纳税人体验“云办税”,以搭建“云上办税”服务、****税务局“屏对屏”服务、****中心服务的形式实现办税缴费零等待、零见面、零距离。2023年,网上综合办税率达98.4%。
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2B”监管执法。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2B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抽查,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模块录入抽查结果,最后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2B监管)平台”进行结果公示。2023年,已完成抽查事项3项,抽查任务2个,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100%,跨部门监管率100%,公示率100%。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待加强
法制审核力量还需加强。目前我局公职律师仅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尚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仅1人,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调解、诉讼、复议的工作。如何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和公职律师,****机关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中的作用,仍需不断探索创新。
(二)内控机制建设尚待完善
目前已出台的内控专项制度及操作指引已相对完善,基本覆盖税务系统操作风险的关键节点,但内控制度落地有待进一步挖掘。内控制度停留在文件层面,指引的可操作性不强,不便于税务干部日常风险防控。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管理部门与主责部门的共同参与。当前内控工作主要是依托法制部门进行和推动,主责部门参与内控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拓宽普法渠道强化法治意识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针对纳税人和社会的税法需求开展具有税务特色的宣传,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税收普法文化产品。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税法“六进”活动,深入综合市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基地。充分利用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开展普法实践活动,加强税收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继续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牵头落实工作
持续发挥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的原则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全面研究梳理“退、减、免、缓、降”税费优惠政策,分类整理出“延续类政策清单”“优化类政策清单”“制度类政策清单”三份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标对表压茬推进。上下联动运行好“清单+节点+复盘”工作机制,加强审核责任防范退税风险,密切关注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兑现精准度更高、靶向性更强。
(三)织牢织密内部防控监督网
充分运用“税检纪审”外部监督机制,主动融入外部监督,做好“重点部位体检”,主动邀请外部监督部门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热点开展监督。对内积极推进网格化内控建设,****总局内控监督平台、省局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工作,通过内控平台信息核查,科学防控税收执法风险。
(四)继续做好司法案件税费征缴工作
****法院全面推广司法处置“一件事”改革,在不动产定向询价、交易税费核算与缴纳、历史欠缴税费征缴以及优化不动产涉及办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协作。同时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效率,持续推进税务、法院、破产管理人三方沟通协作,推进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无纸化改革,逐步推广“非接触式”司法协作。探索建立“税警”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数据查询、矛盾调解等方面提升协作合力。
(五)继续开展好督察审计工作
定期对基层工作开展督察审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问题自查清单,下发各业务单位举一反三进行日常检查,扩大督察审计成果。对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全面核查,对成立的疑点数据指定责任人进行跟踪整改,以查促改,提高执法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六)综合施策助推共同**
继续牵头做好多个税费种政策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梳理、跟踪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推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山区样板。邀请财政局、经信局、乡镇等部门人员作为共富员,组建“税务干部+共富员+老乡贤”的“背包联盟”开展上门服务,鼓励企业公益性招聘,制定“助残税费优惠一览表”,解决特殊群体就业难题。运用税收大数据解决特色农产品产销困难等问题,助力发展生态农业**。持续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
(七)擦亮民营经济金名片
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智税e联”品牌,****工商联常态化会商机制。用好“税旅直通车”,开展“一企一策”服务。持续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以青年文明号、法治素养观测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创建为契机,****中心,做深做细“办问协同”。推陈出新税收宣传载体。融入******、水经济、税润乡愁等要点,打造“伯温说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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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