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片区土地整理项目-**省**市**县罗波乡**村、宝镜村、西坝村、施家沟村、官斗山村、新桥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片区土地整理项目-**省**市**县罗波乡**村、宝镜村、西坝村、施家沟村、官斗山村、新桥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国内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勘察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接的2.5万平方米以上居住类项目设计业绩,需包含住宅、商业部分设计,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及以上有效的建筑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中华人民**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同专业资质以联合体成员中最低的为准。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0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设计人员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人员,勘察人员应为成员单位(勘察单位)人员,人员不能互用 。(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309:00至2024-02-2923:59(**时间,下同),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14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经开区创业路3号
邮 编:620400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28-****248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市**区韦家碾一路118号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柳老师
电 话:135****055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