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创业园C918
中标金额:11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县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核定备案采购项目,为提升我县粮食产能,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计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入库工作,对我县已建成的约22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指标进行核定备案,服务单位需进行测绘、土壤取样、检测、组卷报批及系统备案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6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顾芹(组长)、陈金城、许百年、黄海、单良乾、潘发军(业主代表)、周晓(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柒万叁仟壹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规划局
地 址:**省**市**县**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8楼、**县**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552-****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8楼
联系方式:0552-****019、151****3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传文(采购人代表)、杨欣(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645(采购人代表)、0552-****019、151****3562(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