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24]5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物流仓储1#地块 | 斋坛乡货运大道东侧,站前(略) | (略) | ≥40 | 0.5-1.0 | ≥5 | 仓储用地 | 50 | 2546 | 10 | 1019 |
(二)其它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行业分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物流仓储1#地块 | 通用仓储类 | ≥95 | ≥95 | ≥10 |
注: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略),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申请人在**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且未处置到位的;(2)存在闲置土地,且未处置到位的。
竞得后,竞得入选人未通过审核的,我局可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增价幅度为10万元(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时至(略)7时,通过**省自然**厅门户网站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照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7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com/);
拍卖时间: (略)午9:30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略)。加价(略),初次报价不得低(略),报价(略),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竞买(略),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略),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然**和规划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四)出让人按出让地(略),申请人应于报名前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五)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注:若选择****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名称更正为:**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略))。
(七)竞得人应按成交价款的3%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缴纳契税。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略)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