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竹类国家林木种质**库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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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竹类国家林木种质**库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学院:
报来《关于恳请审批〈****竹类国家林木种质**库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林科院函〔202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国内外新特优竹类种质**收集,进一步提升全省优质竹类品种的研发和推**平,改造提升低产低效竹种,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0〕837号)等,同意建设****竹类国家林木种质**库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良种场****基地)和******开发区********基地)。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竹类****基地):**种质**库100亩,引进种质**35种;**和改善基础设施,包括**主干道1000米、修建支道2000米、铺设隔离板2000米、修建排水沟900米、修**全隔离沟400米、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100亩;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宣传牌2个、标识牌40个,大门1座。
(二)提升改造竹类****基地):扩建种质**库50亩,提升改造130.5亩;**和改善基础设施,包括扩建主干道420米、扩建支道2100米、维修支道2000米、铺设隔离板1800米、更换老旧隔离板3470米、修建排水沟600米、新**全隔离沟200米、修**全隔离沟800米、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180.5亩、改造智能温室80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新增标识牌135个;配置仪器设备12台(套)。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406.6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学院自有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项目建设用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证》(洪土国用登北2004第4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峡国用(2000)字第03-301号)、《中华人民**国林权证》(**县林证字2006第09842号****良种场与****订立的林地使用合同。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安全生产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竹类国家林木种质**库改扩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 计 | 核准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无勘察事项、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设计和监理估算金额分别为13.51万元和9.21万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经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可研编制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如需先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取得相关审批后依法依规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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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