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购置业务用车别克GL8一辆,具体要求如下:2023款别克 改款 GL8陆上公务舱豪华型,2.0T L4缸涡轮增压,汽油+48V轻混系统,9档手自一体,国VI标准,7座。
采购控制价:250000.00元/辆(裸车价格)。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或生产)、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银行备案资料);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司****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六、询价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包括:
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包括:所有文件均必须提供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①报价表;②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③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④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2.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分别装订,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
(二)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市**区纬七路五号****二楼小会议室。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以本项目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强制绑定其他车辆保险以及配件设备与报价文件中采购内容和需求参数配置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以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中采购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九、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