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关于**区**乡钨沿村、犀牛村、**村、沙拉村饮水安全补短板等项目评审选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比选会议,现将**区**乡钨沿村、犀牛村、**村、沙拉村饮水安全补短板等项目评审选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区**乡钨沿村、犀牛村、**村、沙拉村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园区小屯循环再生高分子材料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结算评审中标单位名称:****。中标报价为基准收费执行黔财投审〔2015〕3 号文件收费标准(不计难度系数及特殊因素补助费)。追加费用参照《****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核减(增)额的4%下浮56.40%计取。承诺本项目评审完成工作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二)木果镇2023年烤烟产业以工代赈示范项目预算评审中标单位名称:**信和****公司。中标报价为基准收费执行黔财投审〔2015〕3 号文件收费标准(不计难度系数及特殊因素补助费)。追加费用参照《****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核减(增)额的4%下浮59.99 %计取。承诺本项目评审完成工作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三)**区保华镇**坪村麻柳湾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和**区保华镇**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结算评审中标单位名称:****。中标报价为基准收费执行黔财投审〔2015〕3 号文件收费标准(不计难度系数及特殊因素补助费)。追加费用参照《****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核减(增)额的4%下浮56.40 %计取。承诺本项目评审完成工作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如有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疑议,请书面于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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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