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县**镇郎川大道72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县郎川大道郎川新苑1-A幢108号 | |
项目名称 | **市老郎川河(**段)治理工程2标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中路25号 | |
投标报价:****5158.38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37分 | |
项目负责人:卞可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128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县复**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三标段、**市沙颍河姜谭营险段应急除险及部分防汛道路等工程施工标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沙颍河姜谭营险段应急除险及部分防汛道路等工程施工标、**县冶溪镇防洪工程施工标、****开发区**湖水利二期项目 | |
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机场高铁区域排涝一期工程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寿春镇**大道**大厦A栋19层 | |
投标报价:****9038.15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68分 | |
项目负责人:王丽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734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淮河干流**县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结余资金影响处理和移民安置区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施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淮河干流**县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结余资金影响处理和移民安置区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施工 | |
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淮河干流**县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结余资金影响处理和移民安置区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施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县百神庙镇白衣庵村薛周路 | |
投标报价:****6550.93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95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绍虎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851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区绿色城南高铁新区生态基础设施及高新技术园PPP项目(二期)淠河干渠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雄**区南拒马河防洪治理工程(**段)施工第四标段、**省淮水北调工程郜湖大沟段工程施工II标 | |
其他: 技术负责人业绩:**区绿色城南高铁新区生态基础设施及高新技术园PPP项目(二期)淠河干渠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贵单位投标文件中近3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为无,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条要求,否决其投标。 2、****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条要求,否决其投标。 3、****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1.2条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6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9****765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宗工,联系电话:177****229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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