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2.2项目业主:川投(****公司
2.3项目地点:凉山州**县
2.4比选范围:本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军事、林业、文物、生态红线等土地预审相关的限制性因素调查,并逐级报送**1#2#地块西洛光伏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及编制项目用地规划报告,确保成果质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最终取得用地预审批。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审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后,乙方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评审、论证等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批复文件。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并满足技术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
3.2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业绩。
3.3 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7日00:00时- 23:59时(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地址购买。2、网络方式: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028-****9313。
(三)比选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1、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时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1日14时00分,地点:**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区临**路1号川投大厦16楼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28-****0737 | 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二环路西一段89号附2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9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