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甲醚化氨基树脂及10万吨碳酸二甲酯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环****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省******工业园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6026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2hm2。利用在建项目生产的甲醛、聚合甲醛、三聚氰胺等原料,年产氨基树脂5万吨、碳酸二甲酯10万吨。主要包括4个氨基车间,配套2个灌装车间、1个后处理车间、1个罐区及其它辅助设施;2个碳酸二甲酯装置、配套1个碳酸丙烯酯装置、1个二氧化碳回收装置、1个循环水站,1个灌装站、1个成品罐区及其他辅助设施,****处理厂。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LSr_knMFbozjtzyQMcoGlg
提取码:0usk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LSr_knMFbozjtzyQMcoGlg
提取码:0usk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省******工业园****。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 工
邮寄地址:**省******工业园
联系电话:183****9538
电子邮箱:****@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