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审批重点项目
信息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2-18 关键词: 名 称:
2024年1月审批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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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审批重点项目
2024年1月审批重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18 10:57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1 | **鑫****公司 | ****0207MA8R02FC5C | 芜环行审〔2024〕1号 | 你公司报来的《**鑫****公司汽车零部件及家用电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园区汤沟镇旱映村。项目总投资12015万元,经**市****委员会批准备案(鸠发改告〔2023〕225号,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500万套家用电器。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喷胶、晾干、烘烤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和破碎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0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喷胶、晾干、烘烤(DA003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0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胶渣、废过滤棉、废胶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请****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07MA8R02FC5C) | 2024/1/3 |
2 | **宝****公司 | ****0208MA8Q9BQA1K | 芜环行审〔2024〕2号 | 你公司《**宝****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装配式工业建筑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5-34 00208-04-01-932017)已收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泥埠路2号,总投资13500万元,建设内容为:租赁**宝格丽新型****公司空地,建设两栋厂房,购置搅拌站、钢筋调直机、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设施设备,形成年产10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用PC构件的生产能力。结合分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和表2排放限制。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强化噪声管理。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运输路线,降低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排放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08MA8Q9BQA1K) | 2024/1/2 |
3 | ******公司 | ****0203MA8N2C8L9F | 芜环行审〔2024〕4 号 |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中学漳河路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8-340203-04-05-513725)收悉。项目位于**省**市**区****开发区漳河路17号,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6183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333.64平方米,建设综合楼、教师公寓/食堂、1#2#教学楼、宿舍楼、辅助用房、体艺楼、风雨连廊、看台、球场、田径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实验室、****实验室等。结合分局意见、****政府****中学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工作的承诺函及******公司关于因卫生防护距离影响的建筑物使用承诺,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实验室废气通过吸风罩经25m****实验室顶楼排放;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化学实验室硫酸雾、氯化氢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控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实验室废水经校****设备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生产设备和风机,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学校的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外排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有关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实验器具、废试剂瓶、污泥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公司要优化建设布局,周边企业的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物,确保学校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政府要合理项目周边规划,避免规划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对环境敏感建筑造成影响,同时做好与项目有关的群众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03MA8N2C8L9F) | 2024/1/4 |
4 | 永臻****公司 | ****0222MA8NHUBQXK | 芜环行审〔2024〕6号 | 《永臻****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发改告字〔2022〕41号;项目代码2203-340222-04-01-582192)收悉。****开发区。项目总投资70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预处理车间、成型车间、挤压车间、表面处理车间、深加工车间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8万吨光伏组件边框、支架、结构件及电池托盘产品能力(年产光伏组件边框27万吨,光伏组件支架5万吨,结构件及其它1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5万吨)。根据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意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政府****开发区污水排放有关事宜的报告、****管委会关于拆**置的情况说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关于污水接管说明,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环境局关于永臻****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芜环行审〔2023〕34号)作废。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管控原料来源渠道。主要收购废铝为熟铝(不含铝灰、铝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入厂废铝筛选制度,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选择批量化、质量稳定的货源。严格控制进炉前废铝料中的铁、非金属、橡胶和塑料、油脂、铅、汞、铬、镉、砷等物质含量。本项目不涉及放射性原料进场,本次评价不含放射源相关内容,如有辐射情况需另行评价。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项目工艺废气应采取集气罩、密闭负压等方式高效收集,使用旋风袋式除尘、低氮燃烧、活性炭喷射、碱(酸)喷淋、烟气急冷系统、石灰粉喷射、油烟净化等污染治理设施。 预处理车间破碎、筛分、磁选粉尘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成型车间废气经处理后外排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其余污染物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的标准;表面处理车间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要求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标准;危废库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食堂油烟经处理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无组织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管控要求。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居住区全部完成拆迁前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未来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量5737.27m3/d(包括含镍废水644.85m3/d),****政府负责通过压减辖区内纳管污水排放量,保障本项目废水规范接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处理厂,以下简称“****处理厂”),****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含镍废水、表面处理车间含氟酸性废水和清洗废水分别经化学沉淀法预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后与喷淋中和塔废水、煮模废水、酸回收装置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再经厂区污水站(“中和+混凝沉淀+氨氮吸收塔”工艺)处****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厂,厂区总排口废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在正式生产需要纳管排水时,须按照国家、省、市排水管理有关规定,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接入。 (四)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外排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有关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金属、非金属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主要成份为纸箱、塑料薄膜等)、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硫酸铵结晶废盐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外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切削液、酸性废槽液、碱性废槽液、含镍废槽渣、含镍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污泥、含氟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铝灰渣和二次铝灰、除尘灰(含废石灰粉、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电火花油、废布袋(脱漆、熔化、精炼及铝灰处理系统的废气处理使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化验室废液、综合污水站污泥(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其中铝灰渣和二次铝灰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豁免条件和环办便函[2021]481号文件进行**回收利用。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1/9 |
5 | **创科新****公司 | ****0203MA8PNAC546 | 芜环行审〔2024〕9号 | 你公司报来的《**创科新****公司年产3万吨新能源汽车改性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11-340203-04-01-579179)收悉。项目位于珩琅山路以南、九华山路以西、**路以东,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包括现代化厂房、综合办公楼、仓库以及道路绿化建设等。购置安装主机生产线20条以及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新能源汽车改性材料能力。结****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生产设备涉废气工段须采取封闭或负压措施,上料、挤出、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治理后外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相关排放控制要求。氨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排放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局。****分局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1/15 |
6 | ****公司****公司 | 913********50419XG | 芜环行审〔2024〕10 号 |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公司国家算力网****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9-340262-04-04-716646)收悉。该项目位于**市**大**片区,北至大**E2路,**吴越路,南至大**E3路,西至云湖公园水系。项目总投资4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53600平方米,购置部署IT机柜31240个(6kW/机柜),一期购置部署IT机柜15620个(6kW/机柜),一期建筑面积127000平方米,****中心、****中心、****中心、****电站组成。其中110kva变电站电磁辐射影响另行评价。结******分局初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柴油发电机组废气经收集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柴油储罐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冷却塔排污水直接纳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电路板、废显示屏、废电容器、罐底油泥渣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江****分局。请江****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1/16 |
7 | ****公司 | ****0203MA8NFD5X1T | 芜环行审(承)〔2024〕14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保障中心项目(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2201-340203-04-01-883448)收悉。项目位于弋****开发区南纬一路以南,忠旺地块以东。建设内容为:****工厂、烘培工厂、物流中心(含冷链物流)、生活配套设施等。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自批复之日起,原环评批复《关于****公司****保障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芜环行审(承)〔2022〕186号)作废。 | 2024/1/12 |
8 | ****公司 | ****0200MA2W9R061X | 芜环行审(承)〔2024〕16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路(大**E2路-大**E3路)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2306-340262-04-01-427738)收悉。项目南起大**E3路,北至大**E2路,道路全全长约969.5m,红线宽4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综合(含通信、供电排管)等。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汇****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建设单位要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和强化噪声治理措施的实施条件,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产****分局。请**产****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1/22 |
9 | ****公司 | ****0200MA2W9R061X | 芜环行审(承)〔2024〕17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路(大**E2路-楚江大道)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2111-340262-04-01-439526)收悉。项目南起大**E2路,北至楚江大道,道路全长约1137米,红线宽4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汇****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建设单位要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和强化噪声治理措施的实施条件,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产****分局。请**产****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1/22 |
10 | ******公司 | ****0200MA8NMAPE35 | 芜环行审〔2024〕19号 | 一、******公司****区汤沟镇(二期11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市**区汤沟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光伏场区 本项目光伏区占地约2730亩,采用575Wp单晶硅组件竖向双排布置方式布置,共250432块,每26块组件一串,每28串接入一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200kVA箱式变压器,每4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1250kVA箱式变压器,共划分为35个光伏发电单元,总装机容量143.998MWp。 (二)集电线路 本期工程经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到**220kV变电站35kV侧母线,采用采用桥架方式+电缆架空线方式,35kV集电线路架空总长约13km,其中采用同塔双回架空方式的5km,单塔单回方式的3km,电缆段总长约30km。 (三)升压站 本项目220kV升压站建于光伏区西北方向(原王港扎花厂旧址)。站区占地面积约10亩,分为生产区和生活区两部分,生产区位于站区北侧,主要布置35kV一次设备预制舱、220kV主变(主变容量1×110MVA)、接地变小电阻成套装置、220kV室外GIS、事故油池、SVG成套设备、二次设备预制舱等;生活区位于站区南侧,主要布置综合楼、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等。升压站内还配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60m3)。 在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电站内设备布置,****电站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变电站内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营运期升压站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和附近区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四)认真做好施工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旧光伏组件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处置,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 2024/1/30 |
11 | ******公司 | ****0200MA8Q909CX4 | 芜环行审(承)〔2024〕20号 | 你单位报来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公司****开发区**路(**路-千岛湖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代码:2307-340264-04-01-495656)收悉。项目西起**路与**路现状**,跨越凤鸣湖,**千岛湖路与**路现状**,全长1.25公里,红线宽40m,主要包括桥梁、道路、排水、绿化以及交通设施等市政工程。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0〕7号)要求,该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现对报告表行政许可如下: 一、在你公司及**大唐****公司全面落实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且项目全面落实该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运营期严格落实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建设单位要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和强化噪声治理措施的实施条件,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和噪声跟踪监测,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外排的污染物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即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对项目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承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环评结论不可行、文本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环评文件,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因批复文件被撤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和技术单位自行承担。依法撤销审批决定的项目不得再进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分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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