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2标(重新招标)**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2标(重新招标)1标段[Y330********002****1001]招标文件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4-02-23 | ||||||||||||||||||||||||||||||||
招标公告
**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施工2标(重新招标)(项目名称)第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市东官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浙发改设计[2014]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 ****机关名称)以〔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裕河2号桥(永裕河与82省道交叉的桥梁)、永裕河0+605—0+785河道护岸及河道拓浚工程(含支河工程)等的实施、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2.2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一级公路;荷载标准:公路-I级;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桥梁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一级;耐久性设计环境类别:Ⅱ类,上部结构为Ⅱ-B,其他Ⅱ-C;河道水文及通航:永裕规划蓝线宽50m,不通航,规划常水位2.6m,50年一遇洪水位3.654m,河道规划河底-1.500;本工程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桥面宽度:50m。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永裕河2号桥,左右幅桥为(3×20)m预制矮T梁及接线工程(含支河工程),永裕河河道护岸、河道拓浚工程、绿化工程;本次招标施工造价约为3904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ztb),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__________(**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_____________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通网(http://jtyst.****.cn)、****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