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市**区打邦河(宁谷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已于2024年02月23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 中标工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项目负责人:祝卫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2115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 中标工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项目负责人:许新峰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924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 中标工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项目负责人:丁东 项目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7820 公示期至2024年02月29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水务局(0851-****4138)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2024年02月26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