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4〕28号(关于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发改审〔2024〕28号
****委员会
关于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
投资概算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审批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概算报告的请示》(山文旅委函〔2024〕15号)及附件已收悉。根据******委员会《关于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无需办理初步设计审批事宜的复函》、******局《关于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相关事宜的复函》(**规资函〔2024〕38号)、****林业局《关于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初审意见的复函》(**林函〔2024〕34号)及****自然保护区****中心《关于拟建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提升项目相关事宜的复函》(渝五管函〔2024〕2号),****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概算评估报告》,****财政局部门会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
四、建设地点:**县官阳镇、平河乡、**乡、竹贤乡。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中心建筑面积3500㎡;设置界碑界桩300处,改建管护站所358㎡,改建巡护步道约15公里,增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1套,野生动植物红外线监测系统100套,改建游客监控点10处,建设监测信息化平台和综合管理系统1套,保护区标识及标志系统1套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审定金额为6025.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1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5.33万元,基本预备费394.1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业主自筹。资金****财政局审查,****政府债务。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概算加强投资控制,施工图必须在概算批复范围内限额设计,不得擅自调整。
八、请据此批复完善其他有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质量责任追究制、建设管理代理制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5115.66 | |
(一) | 管护体系 | 293.25 | |
(二) | 巡护体系 | 1336.59 | |
(三) | 防护监测体系 | 1724.91 | |
(四) | 保护体系 | 34.96 | |
(五) | 信息平台 | 317.50 | |
(六) | 展示中心建设 | 858.79 | |
(七) | 生态教育媒介建设 | 124.23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15.33 | |
(一) | 技术咨询费用 | 385.52 | |
1 | 项目论证费 | 18.20 | |
2 | 工程勘察费 | 43.48 | |
3 | 工程设计费 | 143.65 | |
4 | 施工图审查费 | 9.72 | |
5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4.71 | |
6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67.26 | |
7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98.50 | |
(二) | 工程建设管理费 | 81.73 | |
(三) | 其他费用 | 48.09 | (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招标交易服务费) |
三 | 基本预备费 | 394.17 | |
四 | 总投资 | 602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