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洋汊荡一期范围内部分管控水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护、生态捕捞地段:
17号区域水域 面积832亩;受益金150元/亩,总价:124800元,
三界仲南区域;
18号区域水域 面积1853亩;受益金200元/亩,总价:370600元,南荡仲南仲北区域;
19号区域水域 面积1879亩;受益金200元/亩,总价:375800元,南荡时堡傅堡区域;
上述面积匀不丈量。
二、**管护、生态捕捞期限:
本**管护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止。
三、**管护、生态捕捞保底收益:
**管护、生态捕捞保底收益在**管护协议签字时一次性缴纳(包括违约、违规、违法履约保证金、水花生打捞押金30元/亩),履约保证金及水花生打捞押金在**管护期间无违约、违规、违法、水花生打捞干净彻底的,**管护结束后退还(不计息),如有上述行为的所需资金在押金中扣除。
四、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
(一)凡有意向**管护单位,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 2024年3月1日上午11时前****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商行政管理机构核******社****公司)营业执照、捕捞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公司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对潜在**方进行资格后审(注:需在******社、****公司。**社、水产公司法人为沙沟镇注册人员及捕捞人员)。
五、相关要求:
(******社****公司****公司****政府在市政府乡镇公告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由**市国资办、****、**楚水****公司、****政府联合进行公开征集工作,确定**方。
(二)**管护方必须服从洋汊荡及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需要,如有重大政策调整,立即无条件让出所有**管护区域,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管护保底收益(不计息按天计算)。
(三)合同期满后,**管护方必须在2025年 1月31日前让出所有****管护面积,否则作自动放弃认处。
(四)**管护期内,**管护方不得搭建棚舍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管护期满,一切附属资产自行处理(不补偿任何经济损失)。
(五)**管护期内,坚持生态管控,不得擅自破圩平圩、不得大塘改小塘,不得对外出土,不得违法捕捞,不得改变原始水面现状,不得掠夺性养殖,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进行生产性投入、不投食、不用药、不电捕、不得围网和设置防逃网布、不猎捕野生动物等。一经发现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终止**管护(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归甲方所有)。
(六)**管护期内,水路、交通自理,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全年负责管护区域河道水环境保洁,对水上漂浮垃圾及外来生物“**一萍”及时打捞,如有群众举报或上级组织检查到打捞不合格,甲方组织打捞的一切费用在押金扣除。
(八)中标后三天内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将没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六、竞争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标时间和地点:本次竞标于2024年3月2日上午9时00****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竞标。竞标方式,明标明投,以总价报价,最低加价幅度3000元/次 ,延时报价周期为60秒,报价最高者中标承包。(竞价时现场结算溢价款)。如一家企业报名,则以承包底价中标;
七、其它事项:
(一)请有意向单位准时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准时参加竞标会议。
(二)所有**管护、生态捕捞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人:曹先生 151****0999 赵先生 135****7555
特此公告
****中心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