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铝型材60000吨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铝型材60000吨变更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全厂现有已通过环评审批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档建筑门窗型材3万吨,高档工业铝型材3万吨,共计6万吨。已通过一期验收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档建筑门窗型材2万吨,高档工业铝型材1.5万吨,二期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档建筑门窗型材1万吨,高档工业铝型材0.5万吨,共计已验收高档建筑门窗型材3万吨,高档工业铝型材2万吨。该变更项目主要完善炒灰工序和煲模工序(现两个工序已分别停产)。炒灰工序设置在熔铸车间内,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为200平方米;煲模工序设置在厂区东北面,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200平方米。原有项目产品、产量、生产工艺等均不变,办公楼、综合楼等依托原有。 |
环评机构 | 清****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炒灰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煲模工序产生的碱雾。炒灰过程产生的废气与反射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共同采用一套“布袋除尘+脱硫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通过废气总排放口DA004排气筒排放。车间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墙体围挡等措施,使颗粒物沉降于车间内。煲模工序产生的碱雾采用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14)排放。 (2)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煲模废水、煲模清洗废水、煲模工序喷淋废水。煲模废水定期蒸发及模具带离造成损耗,不外排。煲模清洗废水作为稀释水回用于煲模工序,不外排。煲模工序喷淋废水每一年更换一次,经一套1500m3/d的“隔栅+调节+混凝沉淀+中和+过滤”处理后排入石角镇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产生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煲模沉渣、炒灰后产生的铝灰渣、沉降熔铸车间内收集的粉尘、布袋收集粉尘。 煲模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内,定期交由****公司处理;炒灰后产生的铝灰渣、沉降熔铸车间内收集的粉尘、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