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蒌镇西坑南安村农田招标公告
冲蒌镇西坑村南安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3:00在(略)对冲蒌镇西坑南安村农田承包经营权进行招标,采用举牌的方式,欢迎有意者前来竞价。
一、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类型及面积:22.6亩农田(其中:南安一11.3亩,南安二11.3亩)。
2、标的所在位置:(略)
3、发包期限:10年((略)。
4、招标底价: (略)
5、承包款递增方式:(略)
6、其他费用:(略)
7、承包款收取方式:承包款按年收取,先交(略)。在每年 4月 1日前交清下一期承包款。逾期每日(30日内)按承包(略),逾期超一个月,发包方有权终(略)。
8、竞投保证金:(略)
9、合同履行保证金(押金):合同按最后一(略),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如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待村长和村民代表验收大田农田复耕合格无碍交付后,合同押金无息退回给承包方。
10、资产使用范围:种植粮食农作物(不准种植莲藕(略),严禁养殖禽畜)。
11、其他要求:
⑴需搭建茅房自用要经南安村和西坑村委会同意并报镇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地方搭建(略)。合同期满后,一切不动产归南安村集体所有。
⑵承包期间内农田内包括周边不准种植树木、竹、莲藕、蕉树、草皮和果树,不准开塘、偷挖泥沙和用于经营其它有关违背合同经营用途的生产场地。
⑶如因政府依法(略),双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依照台山市政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南安村集体所有,其它补偿款归承包方,承包方不得自行提高标准,更不得不配合政府的征地工作,如承包方拒不配合执行,视作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押金款。
⑷承包期间的一切税费(包括农田水利费)及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防汛期要服从村委会干部调度和安排。
⑸承包方负责维修、维护机耕路包括清杂草和排灌渠清杂草和清淤。
⑹国家政策性土地补贴归南安村集体所有,农作物补贴和种植保险赔偿归承包方所有。
⑺提供现有道路给承包方使用,保障运输正常畅通,承包方在运输中对道路、桥梁、函笼、自来水管的损坏,承包(略),做到随烂随修,费用(略)。
⑻在(略),承包方如需转让他人经营,必须经发包方及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流转手续。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单(略)
三、竞投规则
1、本次招标采用举牌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2、每举一次牌增加10元/年.亩,也可以直接报价,要以“拾元”为单位。
3、如只有一人报名竞投,则唯一竞投人按底价成交;如两人或两人以上竞投时,无一人报价则没收每位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四、领取资料
竞投人可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略)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报名截止时间为(略)午17:00时,以镇三资办时钟为准,请有意竞投人自行安排时间。
2、缴交竞投保证金:竞投人须将竞投保证金(略)以填写进账单方式(不接受跨行转帐、网银转帐、自动提款机转帐)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台山市冲蒌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 广东省台山农村商业银行冲蒌支行 帐号80020000016069057,并凭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到 冲蒌镇财政所 开具“收款收据”。竞投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西坑南安村农田竞投保证金。竞投结束后未能中标的竞投人,请自行到冲蒌镇财政所办理退回竞投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报名地点:(略)
4、报名提交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等);
(2)竞投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存款回单、收款收据)。
5、竞投资格确认书:本办对有意竞投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发放《竞投资格确认书》。
六、标的实地查看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有意竞标人可与招标方联系或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对出让标的持有疑问的,应在汇入竞投保证金前提出(对招投标程序(略),可向镇(略),可向招标方咨询)。本单位不承担出让标的任何瑕疵责任,竞投人一旦汇入竞投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对公告内容及竞投须知内容清楚无异议并愿意受其约束,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七、参与竞投会须携带资料:
(1)竞投人或者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七、特别说明:
1、已取得竞投资格的竞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招投标会,迟到开标时间15分钟的或已到开标现场而不入场的,则没(略)。
2、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没收竞投保证金。
3、中标(略),不按期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被没收竞投保证金。
4、标的成交后,如实测面积与招标公告记载的面积有差异,成交总价、每年每亩承包款均不作调整,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价格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