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1GC24A07G012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略)C-(略)-(略)-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2-26 17:(略) |
桐城市孔城河复东右段防洪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桐城市孔城河复东右段防洪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H1GC24A07G012 | |||||
招标人 | 桐城市中(略)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陈先生(略) | |||||
最高限价 | (略).47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同辰工程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略) | 计划工期 | (略)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鑫炜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 工期 | (略)0日历天 | |||
地 址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西段金盾公寓6号楼1-14-6号 | |||||
投标价(元) | (略).98 | |||||
项目负责人 | 蓝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川 2512************ | ||||||
技术负责人 | 王雷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略) | |||
项目(略)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界首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 工期 | (略)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界(略) | |||||
投标价(元) | (略).27 | |||||
项目负责人 | 鲍丽丽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 2341******** | ||||||
技术负责人 | 王云强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略)以上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恒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 工期 | (略)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宾阳大厦A栋19层 | |||||
投标价(元) | (略).33 | |||||
项目负责人 | 项小静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 | ||||||
技术负责人 | 张琍 | 质量标准 | 工程(略)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2月29日17:(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略)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略)。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略))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略)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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