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2:(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略) 22:(略)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略) | ||
总成交金额 | ¥(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略).pdf | ||
附件2 | 评标报告.pdf | ||
附件3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4]-0(略)号(招标文件编号:宁博政釆比[2024]-0(略)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利通区**市利通区金星街292号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 2024年(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市 | 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 | 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符合采购方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略):代理服务费(略),按成交金额1.5%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2024年(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2024年(略)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宁博政釆比[2024]-0(略)号
3、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5、采购公告日期: (略)
6、采购结果确**期:(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投标供应商名单 | 资格(略) | 符合性审查情况 |
(略) | 通过资格性审查 | 通过符合性审查 |
**市启心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资格性审查 | 通过符合性审查 |
**市尚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资格性审查 | 通过(略) |
**智爱社会工(略) | 通过(略) | 通过符合性审查 |
8、成交情况
序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开支明细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
1 | 驻站社工服务 | 递交工作计划、简报、月报、季度小结等,开展信息宣传,全年不少于12次,协助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相关工作。 | 需派遣1名社会工作者驻(略)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 1名 | 4160元/月*12个月 | 49920元 |
2 | 教育(略) | 按照 5+1 教育模式,邀请专业讲师协助司法局、司法所开展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国学教育、红色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学习活动。 | 将**市9个司(略),每个小组每月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场次,共开展12*3场次 | 12*3场次 | 1000元 | 36000元 |
3 | 公益活动服务 | 结合**市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社会**,推行 菜单式 公益活动,制作统一马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结合自身工作、特长等实际,自主选择参与公益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略)。 | 将**市9个司法所分为三个小组,每个小组每季度开展公益活动1场次,共开(略)。 | 4*3 场次 | 1400元 | 16800元 |
4 | 心理矫治服务 | 1.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和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全覆盖,确保建档率达到100%。(包含未成年人) | 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和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280人开展心理测评全覆盖,确保建档率达到100% | 280人 | 50元 | 28000元 |
2.开展心理疏导个案服务,根据司法所摸排出来的对生活失意、家庭出现变故、心理抑郁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开展个案服务人数不少于30人。(包含未成年人) | 个案服务费用开展个案服务人数不少于30人。 | 30人 | 200元 | |||
3.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讲座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次,每场次不少于50人。 | 团辅活动费用 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讲座活动,全年不少于4场次 | 4场 | 2000元 | |||
5 | 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 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劳(略)业指导等。每季度开展1场次。 | 职业培训费用 每季度开展1场次 | 4场 | 2000元 | 8000元 |
6 | 定期走访和个性化帮扶服务 | 定期**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服务,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走访人数全(略)。通过走访,针对重点社区矫正(略)服务不少于20人,每人服务不低于5次。 | 走访费用 走访(略) | 300人次 | 50元/人次 | 25000元 |
个案服务 全年服务不少于20人,每人服务不低于5次 | 20人*5次 | 10(略) | ||||
7 | 困难帮扶服务 | 根据司法所和社会组织走访摸排出的社区矫正对象生活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物资帮扶,全年开展救助活动不少于2次,救助的困难人员须报司法局审核。 | 全年开展救助活动不少于2次 | 2次 | 5000元 | 10000元 |
8 | 专项(略) | 成立三个专项服务小组,并定期开展服务小组活动。(其中女性社区矫正对象一组,未成年社区矫(略),存在同类型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一组)服务小组活动年度不得少于 6 次。 | 成立三个专项服务小组,并定期开展服务小组活动。服务小组(略) 6 次 | 6次*3组 | 600元/节 | 10800元 |
9 | 社区(略) | 配合市社区(略),制作社区矫(略)。 | 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1场次 | 1场次 | 1000元 | 5000元 |
制作社区矫正法宣传视频2部 | 2部 | 2000元 | ||||
10 | 社区矫正(略) | 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略)。 | 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略) | 2次 | 2000元/场次 | 4000元 |
11 | 项目运行及管理费用 | 聘请专业督导进行项目督导1次,给予项目技术支持。督导费、档案资料费、财务费用、税费等。 | 项目督导1次 | 1次 | 1500元 | 1500元 |
档案资料费、(略) | 1项 | 3080元 | 3080元 | |||
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
1 | 大走访大排查服务 | 对安置帮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2次,对重点安置帮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4次。并将排查走访情况以谈心谈话记录和总结的方式及时反馈司法所、司法局,排查走访可通过面访、电话回访、与家属回访等方式进行。2 次大走访中见到刑满释放本人次数不得少于 1 次(包含人户分离人员、双列管人员),走访人数以 2023 年 12月底在册人数为参考,(略)在册人数为 936人,其中重点人员42人。 | 安置帮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900人(实际人数以(略)提供的需要服务的人数为准,人数的增多或减少不影响考核分值及本项费用拨付。) | 900人*2次 | 30元/人/次 | 60000元 |
重点安置帮教人员大排查大走访50人(实际人数以(略)提供的需要服务的人数为准,人数的增多或减少不影响考核分值及本项费用拨付。) | 50人*4次 | 30元/人/次 | ||||
2 | 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 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素养培养工作,具体培训根据按照帮教对象的年龄、性别、工作能力评估后综合考量,对有就业意向的,组织参加失业人员专项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能力的,组织参加创业培训,并在创业过程中链接相应的政策支持。 | 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 1项 | 5000元 | 5000元 |
3 | 困难帮扶服务 | 1.为符合社会救助的服务对象及家庭成员,帮其讲解国家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协助其申请社会(略) 2.对服务对象为残疾人或患有精神疾病、身体存在缺陷不能正常工作的且家庭无固定收入,存在经济困难的,为其提供社(略),帮助其家人提供特殊安 置的就业服务,协调民政、残联为其提供残疾人救助资金,并对其提(略) 3.对安置帮教人员存在居无定所的,积极联系所在乡镇及有关部门,帮助其了解申请公租房、廉租房等相关政策信息;链接社会**,根据安置帮教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包食宿的岗位就业信息,实在困难的(略),帮助其解决生活的困难。全年帮扶困难人员不少于 50 人,每人帮扶标准不超过 500 元。摸排帮扶的人员以司法所及社工摸排的困难人员为准,须报由司法局审核。 | 全年帮扶困难人员不少于 50 人,每人帮扶标准不超过500 元 | 50人 | 500元/人 | 25(略) |
4 | 典型个案 | 1.针对无亲可投、有二次犯罪风险、涉黑涉恶、(略)置帮教对象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 | 形成**市安置帮教对象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 | 5个 | 1000元/个 | 5000元 |
5 | 项目运行及管理费用 | 1.网络宣传+户外宣传+媒体宣传。信息宣传每月不少于 1 次,每季度不少于 3 次,每年不少于 12 次。含日报社、融媒体中心及各级公众平台。 2.项目社工定期向(略)递交项目相关简报、月报、季度小结以及司法局所需要的其他档案资料,定期汇报项目进度、项目财务、活动开展等情况。 3.聘请专业督导进行项目督导1次,给予项目技术支持。以上三项所含的人工费、督导费、档案资料费、财务费用、税费等 | 网络宣传+户外宣传+媒体宣传。信息(略) 1 次,每季度不少于 3 次,每年不少于 12 次 | 12 次 | 300元 | 3600元 |
项目社工定期向(略)递交项目相关简报、月报、季度小结以及司法局所需要的其他档案资料,定期汇报项目进度、项目财务、活动开展等情况。 | 1项 | 300元 | 300元 | |||
进行项目督导1次 | 1次 | 500元 | 500元 | |||
档案资料费、财务费用、税费等其他费用 | 1项 | 600元 | 6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略) | |||||
成交金额 | (略)元) |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回族自治区**市利通区**市利通区金星街292号 | |||||
成交供应商联系电话 | 1820961(略)89 |
9、其他(协议供货、(略)):无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略)
评审专家:(略)
1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略)
12、成交服务费金额:(略)
13、成交服务费参照标准:代理服(略),按成交金额1.5%计取。
(略)
(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0953-3728796 18309660027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