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27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邻龙桥南路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仓储用地 | 1272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09 | |||
起始价: | 67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
宗地编号: | 兖土2023-71(PC09-****0702) | 宗地总面积: | 2458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路以东、**时****公司以南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45846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3BA0091 | ||
起始价: | 738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到 **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7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到 **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3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5分;
兖土2023-71(PC09-****0702) 号地块:2024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兖土2023-71、兖土2023-81号地块装配式技****住建局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执行。 (二)兖土2023-71号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竞得人应在成交后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 (三)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济****服务中心****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账****银行收取,成交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对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服务中心****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人申请CA认证请登录CA网上营业厅(https://caukey.****.cn:4430/)自行办理。 (五)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兖土2023-71号地块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的50%,余款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兖土2023-81号地块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提供相关完税证明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办证”。 (七)未尽事宜详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cn:4430/)。 (八)挂牌地块的有关指标及相关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九州方圆A座60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7-****90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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