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耕地
挂牌租赁公告
(GYCQ2024-007)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 土地地址 | 出租面积(公顷) | 租期(年) | 年租金 (万元) | 租金总额(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
名称 | 地址 | |||||||||
标的1 | 国有耕地 | ****公司 | 18 | 5 | 23.4 | 117 | 23.4 | 117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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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 ****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国有耕地租赁经 **市****办公室 会议批准,已经 ****财政局 批准备案并授权。
3.资产评估情况:经**兴翼房地产****公司 出具的 辽兴翼资评报字[2024]HG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月3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23.4 万元,年限5年,评估总价117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租赁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省公共**统一认证平台( https://ggzyjyw.****.cn/ ),在“首页——用户注册”页面中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产权)”),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租赁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公共**交易网” https://ggzyjyw.****.cn/ “线上培训”中下载《**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服务指南”中下载《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和《**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租赁人登陆“**省公共**统一认证平台”,选择“**省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申请人参与竞价操作的电脑,操作系统必须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18日16时30分。
(二)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18日16时30分。
意向租赁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意向租赁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租赁人须在2024年 3 月 18日16时30分前将竞买保****公司****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挂牌时间):
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至 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
一方竞买人出价后300秒内没有其他竞买人继续报价,延时竞价结束。
(五)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不支持现金存入。竞得人为自****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
因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等风险,可能会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截止前2日操作“保证金缴纳申请”获得缴纳账号并缴纳保证金。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租赁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网上竞价,意向租赁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5.意向租赁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租赁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租赁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租赁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保证金退还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竞得方按合同规定将价款转给权益方,由权益方发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因竞得人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后续手续,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竞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报价成交3日内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确认书》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 **** 签署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购买价款,交款后办理相关资产交接手续。
(三)国有耕地租期 5 年:租金以最终竞标价格为准,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五年租金。同时,承租方需另外承担此地块原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共计220万元,补偿款给付原土地承租方,转账信息待合同签订时提供,补偿款需一次性支付。
(四)租赁期内所发生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按属地规定标准自行承担。
(五)如遇出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将国有耕地交给承租方使用,或承租方不按时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和各项费用,每拖延一日由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全年租金5%的违约金。
(六)租金不含任何税费,因此出租方不能为承租方出具任何完税票据,如承租方需要票据或办理其他事情,承租方需补齐出租方应缴税款及相关费用。
(七)承租方要严格防范火情火险,禁止焚烧秸秆,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火情火险,由此带来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承租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如遇城市规划,政策性拆迁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此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自动终止合同,承租方和出租方均不属违约,各自承担各自的经济损失;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通知后须在15日内将承租方全部物品搬出,之后出租方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剩余的租金及押金退还承租方,承租方不享有任何与此相关的经济补偿。
(九)相关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内容如出现有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双方(即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字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公告中国有土地如需建造农业设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将建设的设施无条件清除,恢复至原出租时状态,将土地无偿归还出租方。
(二)申请人需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实地勘验)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含国有土地产权手续、是否存在抵押等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三)出租方对该标的具有处置权,竞买人应对标的物现有资料充分了解和知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租赁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六)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租赁人对挂牌出租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那娟
联系电话:137****0935
标的物查看地点:****
(二****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68-****836
(三)**省公共**交易平台:
业务受理电话:0451-****5678
CA客户服务电话:0451-****8888 ****1111
客服电话:****980000
十、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租赁人对挂牌出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租赁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