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大道(董航路-机场大道)新建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机电大道(董航路-机场大道)**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的机电大道(董航路-机场大道)**工程设计(代理编号:****),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机电大道(董航路-机场大道)**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市**区航空城片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316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南起董航路, 北至机场大道,全长约1.07千米,标准路幅宽18.0米,设计车速30千米/时,双向两车道。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41.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38.75万元。
2.4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2.5服务期限: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
(1)初步设计:规划方案批复后 20日历天 内;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30日历天 内;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
3.2.3其他要求: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8日起至2024年03月0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
5.2 获取地点:****,**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12室。
5.3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获取)、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比选文件售价: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7日9 时00分,地点为**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03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 (zhuzhouchengfa.com)上发布。
8.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参与报名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比选期间请保持联系人联系电话的畅通,如因无法联系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炎帝大道武广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7****913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177****5008
****的机电大道(董航路-机场大道)**工程设计(代理编号:****),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机电大道(董航路-机场大道)**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市**区航空城片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316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南起董航路, 北至机场大道,全长约1.07千米,标准路幅宽18.0米,设计车速30千米/时,双向两车道。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41.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38.75万元。
2.4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2.5服务期限: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
(1)初步设计:规划方案批复后 20日历天 内;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30日历天 内;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
3.2.3其他要求: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8日起至2024年03月0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
5.2 获取地点:****,**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12室。
5.3 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获取)、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比选文件售价: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7日9 时00分,地点为**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03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 (zhuzhouchengfa.com)上发布。
8.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参与报名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比选期间请保持联系人联系电话的畅通,如因无法联系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炎帝大道武广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7****913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177****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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