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大宝
委托代理人:田进楠
单位地址:**省**市****创业园77号
电话:187****3735
邮编:223200
质疑人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现场递交了针对高中教学仪器采购(项目编号:****)中标结果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中标人存在随意捏造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进行虚假应标,涉嫌提供不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的产品进行投标活动,请求对****思羿启****公司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事实依据:1、根据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高中教学仪器采购(****)中标结果更正公告》附件中的(生物:序号3解剖剪、序号4解剖镊)货物品牌均为“苏教”牌,根据以往项目公告信息内容查询可知,“苏教”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为**金****公司;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解剖剪、解剖镊属于I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根****管理局官网(http://da.****.cn/)查询,未查询到**金****公司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信息,所以**金****公司并不具备生产解剖剪、解剖镊的能力。
2、根据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高中教学仪器采购(****)中标结果更正公告》附件中的(音乐:序号5小锣、序号6大锣;美术:序号4写生灯)货物品牌均为“苏教”牌,根据以往项目公告信息内容查询可知,“苏教”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为**金****公司;并且根据《教学仪器采购(LZZC2021-G1-000334-GXHC)的合同公告》(http://zfcg.****.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 parentId=66485 articleId=FFwTtLlUtBrV3F1/WOFWtQ== utm=site.site-PC-38920.1045-pc-wsg-mainSearchPage-front.1.27e4a160ce2911ee8a98c99c3ee24b3b)的附件可知**金****公司并不生产以上产品。
3、地理:序号17地质罗盘、序号19空盒气压表以上货物品牌均为“苏教”牌,根据以往项目公告信息内容查询可知,“苏教”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为**金****公司;根据以往项目信息查询**金****公司并不生产地质罗盘、空盒气压表。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的解释“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五)妊娠控制;(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并且本项目已经明确了采购的“解剖剪”、“解剖镊”是用于高中生物实验教学使用,并非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并不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范畴。并且中标人“****思羿启****公司”所提供的质疑回复内容中已提供了制造商“**金****公司”生产产品的实物图及产品合格证书。
2、质疑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为2021年的项目材料作为佐证,但并不能证明制造商“**金****公司”现今没有生产小锣、大锣、写生灯的能力,并且中标人“****思羿启****公司”所提供的质疑回复内容中已提供了制造商“**金****公司”生产产品的实物图及产品合格证书。
3、质疑人并未提供证明材料去证明制造商“**金****公司”没有生产地质罗盘、空盒气压表的能力,并且中标人“****思羿启****公司”所提供的质疑回复内容中已提供了制造商“**金****公司”生产产品的实物图及产品合格证书。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苏教”为**金****公司注册商标。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答复事实依据:
1、**金****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实物及合格证照片(附件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附件2);
3、****产权局网站查询结果(附件3)。
质疑答复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的解释“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一)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二)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三)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四)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五)妊娠控制;(六)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财政局****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