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琴溪路88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 |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电机****基地(二期)项目-地块三、地块四-室外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6日9时3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双墩镇濛河路1****中心G162 | |
投标报价:****843.61元 | |
工期:4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袁川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598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经开区青**路(**路-丹霞路)提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1月、合同金额:约2690万元) 2、**县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香茗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2月、合同金额:约2377万元)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后宅街道群英路111号 | |
投标报价:****499.76元 | |
工期:4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7分 | |
项目负责人:张苏英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浙233********1246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市下车门地块(保联东街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9月、合同金额:约1390万元) 2、**市铁路新区欧风路交叉路段**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8月、合同金额:约1199万元)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社区南园村民组48号 | |
投标报价:****920.42元 | |
工期:4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5分 | |
项目负责人:杨祖辉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4303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景河花园等七个小区雨污分流整治一体化项目(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7月、合同金额:约903万元) 2、合****公司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1月、合同金额:约800万元)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中****公司、****公司、******公司、**县****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上述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未配备取样员岗位,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139****253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187****866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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