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市****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市**区。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顺安河干流岸坡整治:整治岸线长4.3km,拟进行岸坡修整、生态护坡、景观绿化、岸滩修整、生态护坡。(2)顺安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对影响**段河流水质稳定、存在农业面源入河污染的河段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面积15.0hm2;沿河布置植物群落,构建滩涂多层次、多样性滨河植物带和鸟类栖息地,同时拦截沿岸农村面源污染入河。建设长度1.5km。(3)犁桥水镇水系连通:实施河道清淤、岸坡整治,**引水站闸、溢流堰坝等,改善景区水系流通性,整治河道长6.5km。(4)新桥河**段治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或修复拦河堰坝,治理河段长度3.90km。(5****水库清淤整治:****水库清淤扩容35万m3、岸坡整治、大坝整修,建设亲水设施。(6)人文生态景观提升:建设1处国家级幸福河湖宣传主题公园;结合现有废弃码头改造,****书屋、****中心等设施;进行生态旅游开发,包括河岸绿化、建设景观道路等;建设亲水步道和亲水平台设施。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实施方案编制及勘察设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00万元。
2.3 实施方案编制与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总有效期限为60日历天(主管单位审批所需时间及客观因素除外),具体如下:
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在3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初步设计阶段:实施方案报告审批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工程勘测等)编制工作;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图审);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周期。
2.4 招标范围: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以后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和方案审查、编制技术规范、工程说明、协助做好招标工作;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和检查设计变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保质期的服务等),提交符合规范的全部设计文件,参与论证、评审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治理类项目勘测设计业绩。时间以勘察设计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数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初设批准文件;前述材料没有体现以上要求的,应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该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唯一指定,并自始至终负责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报建、审图及后期服务,投标单位不得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其他人代理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单位内转包、分包)。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
(2)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勘察专业工作的单位,应分别满足相关专业资质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即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 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 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 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分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市****管理局网站信用信息栏,具体分值等信息以开标当日“**市(含县)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分值汇总表”为准。
3.5 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受到招投****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 至 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
5.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可在**市公共**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 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拨打陈女士199****111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09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09时15分。
7.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七室。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市)上发布。
10.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市**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
邮编:2441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39****858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顺安镇临津苑三期东正大道C22栋309号
邮编:2441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99****111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市公共**交易系统(2022版)
电话:0562-****80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市公共**服务系统
电话:0562-****80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市铜都大道与铜井路交叉口投资大厦四楼
电话:0562-****095
12.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投标人可用转账、保函等方式缴纳。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具体开具方法见**公共**交易平台(**●**市)。
本项目支持信用保函,具体方法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2022】93 号文)。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 名 | ****交易中心 |
账 号 | 199********003********191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市狮子山支行 |
投标保证金接受方式 | 转账、保函等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