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煤炭水陆联运项目(高栏港-**-厂)(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日 期:2024年2月27日
1、公告概述: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煤炭水陆联运项目(高栏港-**-厂)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简况:
****位于**市**区乌石镇,北江东岸,京广线乌石站附近,目前在运机组为2×600MW及2×330MW共四台机组,年耗煤量约300万吨。厂内设有铁路专用线7条(电1至电7线),采用螺旋卸煤机或翻车机卸煤,煤炭抵达**高栏港后,大部分煤炭通过北江河运输至****内接卸,另外一部分通过火车运输进厂。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招标人在**高栏港区域码头的煤炭用船舶经北江河运输到****相应码头接卸后再用汽车转到厂内,以满足招标人煤炭转运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及相关资质:
1) 水路运输:具备水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如《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证明。若单独提供无船承运业务证明的投标方,其**方应具备水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如《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方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的实时有效船舶运力(按船舶证书A或B级载货量)不少于2.4万吨(单条船舶载货量不超过内河Ⅲ级航道通航能力1000吨级,至少12艘船舶),投入本项目的船舶需提供《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或《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效证明。
2) 汽车运输:自有(或**的汽运单位)自卸式汽车不少于50辆,总载质量不少于1500吨,投入本项目车型的核定载质量不超过30吨(牵引式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按照准牵引总质量减10吨计算),具体车辆证明材料可在中标后提供,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若有**的水路运输或汽车运输单位,需提供合法合规**协议以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运输单位还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人不存在“****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承包商”或《****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况。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及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流程: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信息发布与纸质招标流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投标工作。
1)在网上信息发布(****官网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的步骤有:招标人的招标公告(含澄清公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
2)在纸质招标平台进行的步骤有:投标人的报名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的澄清提问、投标文件递交、异议递交;招标人开标前的澄清发布、评标工作、异议回复。
4.2报名流程:
1)投标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点击本公告附件下载本招标公告的附件。
2)完成有关报名文件的编制,内容须满足本项目公告的“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
3)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市**区良村公路38****广场A栋16C****公司递交报名文件或网上递交报名文件(报名文件请发送至****@126.com)。
4)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4.3注意事项:
1)投标人对项目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5、联系方式”。
2)只有按要求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功报名。
3)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招标时间安排: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5日17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09时30分(**时间)(计划)。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800元/套。
5、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区良村公路38****广场A栋16C
电 话:0751-****216
联 系 人:宋小姐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详细地址:**省**市****发电厂
联系人:张先生
6、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http://www.****.com/)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
7、投标人须递交全部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报名申请文件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