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濮阳市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保温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 cscec(略)
报名截止: (略)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分公司
中建七局**市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保温工程专业分包(略)采购
招标范围: **市企业总部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C座主楼及相应地下车库的保温工程包含:主楼及相应地下车库保温墙面、天棚、地面、保温屋面、外墙抹灰、外墙真石漆、发泡混凝土找坡层的保温工程以及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及CI创优的配合人工,施工相关机械设备安拆的人工配合、临边**的防护等工作内容;并配合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及迎检工作,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保修内容工程项目(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采购模式:(略)
质量要求:(略)
工期要求:(略)
安全文明:(略)
投标报价:(略)
付款条件:
1)装饰工程(含内装、外装工程):
1、装饰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每月实际工序验收(略)工
程量的 75%;
2)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保温工程完成并验收(略)后按照已完(略)工程量的85%进行支付;
3)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略)后分包方报最终结算,工程承包人在收到资料后3个月内结算完毕,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本分包工程施工完毕,验收(略)之日起2年。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提交返还保修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以承包人确认且承包人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修金后至最终结算100%。以上节点在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包单位进度款后执行,如建设单位未足额支付进度款,具体支付金额,双方另行协商。分包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次付款必须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方延迟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带来的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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