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牟子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
******区牟子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7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和《****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相关规定,****于2024年2月22日在******区召开“******区牟子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设计单位****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省蜀顺****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编制单位****的领导、代表及特邀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区牟子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区牟子镇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组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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