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G)****01394 | 标段名称 | 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2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顾政投核[20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市顾山镇府前街北侧、暨南大道南侧、福民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239.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666.02(住宅53743.41,底商3390.33,集中商业2,115,整售商业8,572),地下建筑面积17,573.72。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因资金原因于2021年12月停工,至今还处于停工状态目前桩基施工完成、1-4#楼首层结构完成、底商结构完成,住宅区域地库顶板完成、商业S1区域基础垫层完成,现场塔吊已拆除。经与原总承包施工单位平等**协商,已解除原总承包施工合同。招标人要求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图纸后续施工,同时须完成与前期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的交接以及各项由此可能产生的各项矛盾等费用、并处理好已完工程与**工程的连接处理等,投标人须将此因素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可能引起的各种协调矛盾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本项目承包人须承担自施及原总包单位施工部分的保修责任及义务。 2.1.3合同估算价:17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2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扣除已经完成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6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600万元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工程资料要求: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交易中心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22年2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2月2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11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5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委员会依法评审。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网(www.****.cn/ggzy/); 4.3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建设局,联系电话:0510-****1301,地址:**市大桥南路18号。 10. 其他(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3)所有投标人登录**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金融一街11****中心1002 邮编:214400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78****69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北路285****宾馆408室 邮编:210003 联系人:王先生、何先生 电话:188****8889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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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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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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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顾政投核[20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澄地2019-C-18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市顾山镇府前街北侧、暨南大道南侧、福民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239.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666.02(住宅53743.41,底商3390.33,集中商业2,115,整售商业8,572),地下建筑面积17,573.72。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因资金原因于2021年12月停工,至今还处于停工状态目前桩基施工完成、1-4#楼首层结构完成、底商结构完成,住宅区域地库顶板完成、商业S1区域基础垫层完成,现场塔吊已拆除。经与原总承包施工单位平等**协商,已解除原总承包施工合同。招标人要求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图纸后续施工,同时须完成与前期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的交接以及各项由此可能产生的各项矛盾等费用、并处理好已完工程与**工程的连接处理等,投标人须将此因素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可能引起的各种协调矛盾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本项目承包人须承担自施及原总包单位施工部分的保修责任及义务。 2.1.3合同估算价:17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2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扣除已经完成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6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600万元且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工程资料要求: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交易中心网上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22年2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2月2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11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5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委员会依法评审。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网(www.****.cn/ggzy/); 4.3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建设局,联系电话:0510-****1301,地址:**市大桥南路18号。 10. 其他(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3)所有投标人登录**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金融一街11****中心1002 邮编:214400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78****69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北路285****宾馆408室 邮编:210003 联系人:王先生、何先生 电话:188****8889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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