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单位:(略)
3、采购项目名称:(略)“义齿带加工”项目
4、采购方式:(略)
二、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要求:
1.1、型号规格要求:镍铬合金烤瓷冠、桥,钴铬合金烤瓷冠、桥;镍铬合金铸造冠、桥、体、桩核,钴铬(略)桥、嵌体、桩核、贴面。
1.2、划分说明要求:根据产品的材料、工艺和结构的不同进行划分。
1.3、原材料要求: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牙科金属、二氧化锆陶瓷、瓷粉、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2、性能指标要求:
2.1、设计与制造:(略)
2.2、颜色:(略)
2.3、表面粗糙度:
2.3.1、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 Ra≤0.025。
2.3.2、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略)
2.4、(略):按照YY0621.1-2016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材料与陶瓷的分离/断裂起始强度应大于25MPa。
2.5、耐急冷急热性:按照YY0300-2009中7.10(略),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2.6、金属内部质量:
按附录所给方法试验时,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金属铸造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2.7、孔隙度: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YY0300-2009 中7.6条(略),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的孔隙不超过 16个,其中直径为4~150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的孔隙。
2.8、接触性:义齿与相邻(略),接触部位应(略)。
2.9、密合性: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略),应无障碍感。
2.10、咬合性:义齿的咬合面(略),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11、匹配性:人工牙的外(略)。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12、强度:固定桥按YY0621.1-2016和YY0300-2009中7.10的规定进行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破损或桥体断裂现象。
2.13(略):全瓷牙冠、桥厚薄应均匀,冠、桥与基牙应密合,冠、桥应无洞孔。
3、合同期限:合同书有效期暂订:(略)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4、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4.1、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点和下午16点。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4.2、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4.3、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免费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5、双方责任与义务:
5.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五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略)。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5.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略)。
5.3、如果义齿因特殊原因需要返工,如牙色不匹配或外观不美观等非乙方技术原因,乙方应该免费重新制作。
5.4、遇到义齿材质问题以及制作时间上没有按时交货引起的医疗纠纷,乙方承担所有相应责任。
6、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加工费每个季度结算一次,或者每达到五千结算一次。具体以医院要求的程序办理。
7、售后服务要求:(略)
三、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针对本公告“二(略),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法律、行(略)(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5)项目报价表(须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四、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提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箱((略))递交的形式。
六、采购人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