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河北省县(区)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三十三场)
****于2024年3月1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省县(区)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10:30)
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鑫达****公司销售2021年产一等小麦5000吨、二等小麦5000吨。
本次交易价格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3月1日**省县(区)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清单(第三十三场)》(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于交易前请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当期交易专场标的安排)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向****汇入保证金并注明(县、区)级储备粮销售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市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营业部。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03********100****98941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请企业自行联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地方政策性粮”—“**市场”,选择“**省县、区级储备粮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交易前请自行阅读<****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3、看样安排。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企业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如有特****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运输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并与承储库洽谈交款期限、履约期限、发票等事宜后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物的所有信息,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数量、存储地址、交通条件等提出异议,亦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企业自行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
四、履约结算
1、****交易所报价格为承储企业库内散装汽车板交货价格,买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粮食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提货数量以承储企业实际过磅数为准,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企业库内进行检斤确认。
2、合同履约期详见当期《交易清单》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截止日期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按比例可转作货款。买方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企业必须于交易合同履约截止日期内提货完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验收确认单》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收到《验收确认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承储企业可用资金,承储企业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农发行账户。
3、交易成交后,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4、交易手续费开具,请搜索QQ群文件《开票申请》,根据该申请提交信息到邮箱。
五、其他事项
1、请企业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参与交易的企业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当期《交易公告》、《**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资料详见****网站http://www.****.cn/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6001、****8136、****5136
QQ业务群:****51221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2788
交易手续费发票
电话:0311-****4773
****营业部
电话:0311-****4734
**** 2024年2月27日
一、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10:30)
交易单位、品种及数量:**鑫达****公司销售2021年产一等小麦5000吨、二等小麦5000吨。
本次交易价格为实际存储地点散粮汽车板交货价格,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3月1日**省县(区)级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清单(第三十三场)》(最终起拍数量、质量标准、起报价于交易前请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当期交易专场标的安排)
二、交易准备
1、交易资金。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向****汇入保证金并注明(县、区)级储备粮销售交易保证金,汇款后请登录系统-用户中心-我的资金-交易账户明细-**市场查询余额,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不能实时到账,影响参与交易;使用非绑定账户汇款的,提交相关资料后原路退回至发出行,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营业部。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203********100****98941
2、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请企业自行联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地储交易系统,凭密钥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地方政策性粮”—“**市场”,选择“**省县、区级储备粮销售交易专场”进行交易(交易前请自行阅读<****中心新地储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未按上述流程操作产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3、看样安排。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企业须详细阅读标的物当期《交易公告》,如有特****交易中心咨询意向标的物基本情况。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运输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并与承储库洽谈交款期限、履约期限、发票等事宜后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物的所有信息,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数量、存储地址、交通条件等提出异议,亦不接受错拍、误拍、代拍等非正常申诉,成交企业自行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三、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及本公告所有内容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
四、履约结算
1、****交易所报价格为承储企业库内散装汽车板交货价格,买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组织粮食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提货数量以承储企业实际过磅数为准,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承储企业库内进行检斤确认。
2、合同履约期详见当期《交易清单》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交款截止日期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通知单》。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按比例可转作货款。买方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企业必须于交易合同履约截止日期内提货完毕。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验收确认单》可以多次或一次签署)。****收到《验收确认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释放到承储企业可用资金,承储企业申请出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绑定的农发行账户。
3、交易成交后,买方按合同成交总额的2‰****中心支付交易手续费,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
4、交易手续费开具,请搜索QQ群文件《开票申请》,根据该申请提交信息到邮箱。
五、其他事项
1、请企业认真阅读交易公告,参与交易的企业视同认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如发生商务纠纷,则以当期《交易公告》、《**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细则》等有关资料详见****网站http://www.****.cn/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交易业务部
电话:0311-****6001、****8136、****5136
QQ业务群:****51221
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
电话:0311-****2788
交易手续费发票
电话:0311-****4773
****营业部
电话:0311-****4734
****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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