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明堂工贸市场二楼B2区招租 |
项目编号: | **** |
发布时间: | 2024-02-27 10:17 |
公示信息类型: | 招拍挂公告 |
内容
租赁底价: ¥ 65.520000 万元(首年) 挂牌时间:2023-03-03 至 2024-03-04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明堂工贸市场二楼B2区招租 | ||
2023-03-03 | 挂牌截止时间2024-03-04 | |
**** | 挂牌价格65.520000万元(首年) | |
**省 - **市 鄂** 明堂工贸市场二楼B2区 | ||
3年 | 免租期||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2100 | 出租用途商场 | |
空置 | ||
**** |
**** |
2023-02-22 |
65.520000 |
2023-03-03 |
2024-03-04 |
否 |
按半年支付 |
每年上浮3% |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
1.租赁面积:本次出租标的鄂**明堂工贸市场二楼B2区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2.租赁期限: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财资发[2020]363号)第二十条规定可直接再次续签租赁合同。 3.租赁用途:符合消防标准即可,餐饮类行业除外。 4.租赁价格:鄂**明堂工贸市场二楼B2区65.52万元/首年进行公开招租。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30日内支付租金。 5.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本次交易应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6.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承租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为准),承租保证金不接受担保形式,不接受第三方代为支付。承租保证金处置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2.本次中标租金为第一年度租金,后续租金每年上浮3%(逐年递增)。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中约定)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租金和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对本次出租标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鄂金房地估字****02105号)中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投资风险或民事、经济纠纷而向出租方或****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网络竞价 |
否 |
多次报价 |
是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元。 |
报名就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号:420********053002383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一定数额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①挂牌期满,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交易,其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将直接在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②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③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交易所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被没收的保证金数额的,****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期公告满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⑵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租金且签订《租赁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或在签署《网络竞价成交价格确认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支付租金且签订《租赁合同》的。 |
光谷联交所****公司 |
周年珠 |
186****6133、071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