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学校建设项目(教学楼)三标段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6年11月2日,****实验高中取得****委员会《****实验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桐发改〔2016〕172号);2016年11月14日,取得《****实验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桐发改〔2016〕178号);《****实验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桐发改〔2016〕210号)。2018年3月16日,****政府****办公室下发《****政府采购项目批复通知书》,实施公开招标。
(二)工程管理情况
该工程项目勘察单位为****勘察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设计研究院;施工图审查单位为南****咨询中心。2017年11月22****实验高中与**省****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负责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工作。于2018年4月27日公开招投标。2018年5月8日,****实验高中发出5标(监理)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公司。2018年5月8****学校发出施工标(三标)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县****公司。2018年5月9日,****实验高中与**县****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8266.50元)。
(三)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依据2017年12月14日《****实验高中关于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申请》显示“为落实县教育扶贫专项方案,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以达到在2019年及以后每届招生2000人的规模,依照我县高中发展规划和学习的发展计划,将建教学楼一栋,初步预算3620万元;**学生宿舍两栋,初步预算2580万元,监理费75万元,以上三项共需资金627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3700万元,在项目资金没有下达和项目资金不足时,由县财政承担。”徐文磊、王楷楠、梁春梅、齐文斌分别签署意见和签名。止审计日,共四次拨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950****财政局三笔1650万元,**县****公司一笔300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实验高中履行了相关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的管理职能,保证了工程质量,如期完成了工程项目建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内容严重与项目实体投资不符。
《****实验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桐发改〔2016〕178号)显示:项目**工程投资估算3477.06万元(未分明细);《****实验高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桐发改〔2016〕210号)》显示:项目建筑面积18356.11平方米(教学楼11537.83㎡,宿舍楼3409.14㎡*2栋),**工程投资概算3242.47万元(教学楼1780.6万元,宿舍楼532.84*2万元,附属工程396.19万元)。依据2017年12月14日《****实验高中关于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申请》显示:“将建教学楼一栋,初步预算3620万元”。2018年2月1日,****中心委托********实验高中教学楼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2018年3月5日****出具汇龙**审字(2018)第24号评审报告。显示其中教学楼报审招标控制价****9183.14元。审定招标控制价****2395.58元。
该项目立项、批复等文件和数据是为应付和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服务的(**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扩建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上级资金2960万元,县级配套740万元)。未按照项目建设程序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投资估算、投资概算。
(二)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施工许可
该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时,****实验高中****教育局****政府同意先行招标,后补办手续。截止审计日,仍未按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但是所列专项条款第六项合同价款与支付的第23条第2款内容“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全部风险(含材料风险系数),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不予调整,结算时以审计为准,材料单价均依据施工期间**市定额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材料价格,若有查不到的单价信息,以现场签证单价为准。”第七项工程管理方式的第27条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及工程最终结算依据的第3款:“人工费、机械费按招标时现有政策性文件计取,中标以后新颁布的调整办法不予考虑增加”;第4款:“远途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缩短工程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基础拆费用不计取;钢筋砼预制构件(和金属构件)汽车运输按5公里计算”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内容严重不符。该项目招标文件公告与2018年3月23日发布,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2.1.2及2.2.4条款与投标人须知前后不一致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缺项和与下载图纸邮箱内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1日两次发布变更公告,最终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18年4月17日上午10.00时整变更为2018年4月27日上午10.00时整。截止审计日时仍然发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4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5款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页前附表第7.1.1款不一致,互不能解释。
****委员会评标过程存在技术性失误
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5页综合评分部分第2.2.2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明确规定:“投标总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不含不可竞争费,下同)”但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评审记录表中显示:评标基准价为****8102.39元(即为包含了不可竞争费),按规定实际评标基准价应为****4944.91元。造成各标段评标赋分有误差。该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综合标(总五项内容,满分15分)第二项“2015年12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建过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目最多得2分”经查阅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都未见有此项内容,但是7个评标专家为各投标企业都予以赋分。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发生较多
经审阅《****学校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及《工程签证记录》该工程项目主要发生以下变更:基坑内不良地基换填、开挖土方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由**县****公司外运处理、楼地面地板砖变更为彩色水磨石、楼梯由地板砖变为石材、木门变更为防盗门、内墙面增加1.8米瓷砖墙裙、架空框架柱变为干挂石材、西北角增设连廊、增加教学楼周边外管网、水电、道路、化粪池及地库顶板景观附属设施工程。教室吊扇、紫外线杀菌灯、照明灯的变更,临时用电配电柜的增加,水龙头变更为延时水嘴,地下室照明灯具变更为声光控荧光灯等。上述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建设单位意愿所引起的变更、客观条件变化引起变更,突显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项目的变更未进行规范的论证、申报批复程序,造成项目决算超预算情况严重。
(六)多计工程造价****736.35元
该工程项目业主单位送审**工程总造价****9399.59元(其中土建****4548.81元,安装****839.11元,附属工程****011.67元),该工程项目审计**工程总造价****6663.24元(其中土建****7689.74元,安装****997.64元,附属工程****975.86元),审减额为****736.35元。该项目工程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验收资料并结合现场实地核对、测量计算,主要计价依据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取定。
(七)应交税金****641.88元
该工程建设项目应交税金****641.88元,其中:增值税****856.25元(价内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07892.81元;教育费附加124735.69元;地方教育费附加83157.13元。
四、审计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总结经验、严格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按照实际情况正确编制工程决算,计算工程造价。
五、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实验高中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