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 182****78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海青 | 139****9305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联合体 | ****集团有限公司、安****总院****公司联合体 | ****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地址 | **市浦****社区费庄组 88-89 办公室 | **省**市**区北滨**路921号 | **市**区**路85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1.27%(****85146元) | 91.8%(****37640元) | 90.33%(****50534元) | ||
工期(日历天) | 260日历天 | 260日历天 | 260日历天 | ||
运营期(年) | 7年 | 5年 | 7年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委员会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周巍巍 | 李传扬 | 丁忠焕 |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证书注册编号 | CS****01128 | CS****00490 | CS****00032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解生健 | 朱钰 | 薛敏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注册编号 | 苏132********01012 | 甘162********08240 | 晋114********06578 | ||
运营负责人 | 姓名 | 杨明忠 | 张大伟 | 张俊 | |
证书名称 | 给水排水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 给水与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 给排水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 ||
证书注册编号 | NJZ201****00240 | ****219307 | ****1187 | ||
综合评估得分 | 97.94 | 97.50 | 97.11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公路工程填)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8日-3月1日 | ||||
招标代理费 | 163245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在线异议方式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具体地址 | ****路 102 号,**住建局7楼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863 |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
附件下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