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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G5京昆高速公路**至**段扩容项目(**段)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涪**杨家镇草堂村4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涪**杨家镇草堂村4组。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4.6063公顷,其中:耕地2.7996公顷,园地0.9950公顷,林地0.1824公顷,其他农用地0.6001公顷,建设用地0.0292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Ⅲ):478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本次应安置农业人口29人。
采取养老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涪**杨家镇在拟征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所属的《****政府关于G5京昆高速公路**至**段扩容项目(**段)建设用地的批复》(****)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政府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张 毛,联系电话:0816-****317)
**** 2024年2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