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03-06
项目名称 | ****公司一批废旧机电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2-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3-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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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详见《****拟转让机电设备资产明细表》、《****拟转让机电物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表》 | ||||||||||||||||||||||||||
标的现状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拟转让机电设备资产明细表》、《****拟转让机电物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表》为依据、为上限,实物具体状况以踏勘现场为准,明细表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2、转让标的资产为**高速拟处置的报废机电设备和低值易耗品。上述报废机电设备和低值易****管理所、****收费站、**收费站、靖州管理所、麻阳管理所、坪村收费站、双江管理所、****管理所、芷江管理所等地。 3、转让标的资产中使用时间较长,不能正常运行,故障率高,无维修和使用价值,型号陈旧,市场不能提供所需零配件。 4、转让标的以现场踏勘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215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20 | ||||||||||||||||||||||||||
评估机构 | **恒基房地产****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8215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139****2992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集团****公司委员会2023年第 11次党委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该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拟转让机电设备资产明细表》、《****拟转让机电物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表》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3)第409-1号、湘恒基评报字(2023)第409-2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拟转让机电设备资产明细表》、《****拟转让机电物料低值易耗品明细表》为依据、为上限,实物具体状况以踏勘现场为准,明细表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5、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6、转让标的资产使用时间较长,不能正常运行,故障率高,无维修和使用价值,型号陈旧,市场不能提供所需零配件。 7、转让标的资产内含电池、消防器材,受让方须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8、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及法人; 2、意向受让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从事电池收集、储存、利用,并具备技术储备和专业队伍。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拆除施工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标的电池拆解涉及残留的废料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由受让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单位处置,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未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处置,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 6、本次资产转让,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 三、拆除施工保证金事项: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拆除施工保证金40000元,方能进场施工。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拆除施工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2、受让方在进场作业时,需严格按照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开展拆装及清运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装及清运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拆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拆除设备资产时损坏的建筑物进行修复等),确保作业安全。 3、受让方拆卸、转运完毕且无安全责任事故,并经转让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全额无息退还拆除施工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1、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2、标的展示地点:详见明细表 3、看货联系人及电话:王斌 139****2992 4、踏勘要求: 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2-29 09:00:00 至 2024-03-06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章程 6.受让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8.《现场踏勘确认书》 9.《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24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3-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2-29 09:00:00-2024-03-07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严经理 |
咨询电话 | 166****5215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2、意向受让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从事电池收集、储存、利用,并具备技术储备和专业队伍。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