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GE 1.5核磁共振保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公司生产的1.5核磁共振,通过购买维保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服务内容包含全部维修所需配件,免费不限次人工服务,服务期3年,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一次采购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两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则每年续签合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55万元/年 计划申请3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保修内容不变,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2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于2008年6月购买了一台1.5核磁共振,价值1115.1万元,现已投入使用并且出保。因患者数量较多,操作频繁,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影响临床科室使用,为保证设备得到及时的维修和维护,更好的保证科室工作正常进行,节约维修成本,**设备的使用寿命,医院特申请购买GE 1.5核磁共振的保修服务。
1.5核磁共振属于大型精密医疗诊断仪器,****对其品牌的设备持有多项专利生产技术,维修所需要的冷头、水冷机、液压机等高值配件和核心零部件只能由原生产厂家提供;另外,由专业的原厂工程师团队来提供服务,维修的及时性、安全性和稳定性都可以得到保障。因此,****设备厂家在****公司:“****”采购设备的保修服务。
我院于2024年2月26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论证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特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综上所述,我院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GE 1.5核磁共振的保修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外高桥保税区意威路96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4年2 月 28日 至 2024年3 月 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徐鹏
联系地址: **市**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电话: 138****284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地址: **市**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024-****5010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