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购买便携式扫描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主要涉及****购买便携式扫描仪,货物需求及其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招标编号:****
3.供货期:按采购人通知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4.供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2月28日
评标地点:**市**区**路与茂源街交叉口**(7****酒店6楼会议室)
四、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含税,元):187580.00元;税率:13%
供货期:按采购人通知2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元):197750.00元;税率:13%
供货期:按采购人通知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拓普计****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元):198315.00元;税率:13%
供货期:按采购人通知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星、王凯、张淼鑫、张**、李慧玲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官方网站》发布。本公告的公示期为3日。
七、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姚砦路133****广场9号楼25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71-****8040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