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Gwh****基地(新能源电池标准化厂房)一期工艺装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50Gwh****基地(新能源电池标准化厂房)一期工艺装修项目
二、标段编号:****-1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
六、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4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集团****公司。
(1)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经济开发区(北区)隐贤路西段韩大大厦101号;联合体成员一地址:********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1A;联合体成员二地址:****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2)投标报价:****4603.73元,得分:98.67分。
(3)工期:1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万贤兵,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28223。
(6)企业业绩:1、峰境瑞府(A513-0134)项目批量装修工程(标段一),合同金额:****3853.24元,竣工时间:2024年1月。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自动扶梯)。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公司。
(1)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市**新桥国际产业园创业家苑2号楼综合楼509室;联合体成员一地址:**省**高新区山海二路10号;联合体成员二地址:**省**市**北路585****广场)5幢酒店公寓单元1006、1007室。
(2)投标报价:****4648.43元,得分:98.63分。
(3)工期:1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乌春丽,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鲁137********01198。
(6)企业业绩:1、****酒店综合楼装修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400.02元,竣工时间:2021年6月。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自动扶梯)。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市****公司。
(1)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市**新桥国际产****中心第五层;联合体成员一地址:**市**区**中路1段6号;联合体成员二地址:**省**市**新区 江淮云11楼1112室。
(2)投标报价:****4605.13元,得分:98.55分。
(3)工期:120日历天。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经理姓名和证书编号:张孝斌,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湘143********00844。
(6)企业业绩:1、****三角洲项目D4区精装修工程第五标段施工,合同金额:****72293.98元,竣工时间:2023年9月。
(7)项目经理业绩:/。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自动扶梯)。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1、****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不齐全。
九、招标人:****。
十、招标人地址:**省**新桥国际产业园。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易辉;联系方式:0554-****089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大厦A座23楼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宋崇崇;联系方式:181****3311
十五、**市公共**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 议(质疑)联系人:宋崇崇
异 议(质疑)联系电话:181****3311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市公共**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