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黄阁安置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黄阁安置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市**区环市东路450****中心22楼 | 13,626,382.68元 |
合同包1(黄阁安置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黄阁安置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执行 | 服务期:3年,自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合同履行期间或履行前,如采购人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将该安置区移交属地镇街或其他单位管理的,采购人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办理并无条件配合)。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3,626,382.68 |
潘意正、许少芳、杨翔、潘鹏飞、崔吉军、吴恩星、李娜
1 | 黄阁安置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7.85659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黄阁安置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43.84 | 33.20 | 4.67 | 8.91 | 90.62 | 1 | 1 |
**市创昂智慧****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07 | 31.00 | 4.79 | 8.99 | 88.85 | 2 | 2 |
**越群****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11 | 29.50 | 4.77 | 10.00 | 87.38 | 3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59 | 29.50 | 4.78 | 8.95 | 85.82 | 4 | |
**中信****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中信****公司在投标文件对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作无差异响应,但在“附表4:服务人员费用报价明细表”所列出的保洁员社保为227元,评标委员会认为不满足**市最低缴纳社保的标准,并一致认定不属于前后不一致等可澄清情形,认为投标人未响应实质性审查条款中“★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求。 | ||||||||
**盛景****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盛景****公司在投标文件对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作无差异响应,但在“附表4:服务人员费用报价明细表”所列出的秩序领班、维修员、清洁工、绿化工和安保员工资均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满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一致认定不属于前后不一致等可澄清情形,认为投标人未响应实质性审查条款中“★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的要求。 |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并经****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市**区天润路333号四楼****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020)****6416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6163(质疑受理)
名 称:****开发区****中心
地 址: **市**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501、502、503
联系方式:****6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6416、****7429、****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毅框
电 话:****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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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8日